繼2024年2月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北京證券交易所(簡稱“三大交易所”)同時發布《上市公司自律/持續監管指引——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引》”)以來,相隔2個多月,4月12日該《指引》正式發布,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該指引的發布對我國上市公司在環境、社會和治理(ESG)等可持續信息披露方麵做出瞭明確的規範,填補瞭我國上市公司監管層麵ESG信息披露標準的空白。同時,《指引》對上證180、科創50、深證100、創業板指數等重要市場指數的樣本公司以及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做出瞭強製要求,通過示範效應,將帶動上市公司乃至全市場企業主體的可持續信息披露的規範化發展。上市公司披露的規範性、一致性、可比性、真實性是ESG評級的基礎保證,《指引》的發布將大力提升中國ESG評級的質量。
一、中誠信國際已於2022年將ESG因素納入信用評級指標體繫
全球資本市場高度關注ESG評級或ESG表現對企業信用的影響。2017年以來,國際三大評級機構逐步開始在信用評級中整合ESG因素。隨著ESG理念在國內的普及,相關政策及監管製度逐漸完善,越來越多的機構投資者將ESG因素納入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中,ESG因素與企業經營及風險水平的關聯度也逐漸提升,將ESG因素納入信用評級框架的必要性越來越突出。
從信用評級的角度,ESG因素對企業信用風險的影響具有如下三個特徵:首先,同一行業的不同企業往往麵臨相似的ESG風險敞口, 而不同行業的企業麵臨的ESG風險則有所差異。其次,ESG因素對企業信用風險的影響機製十分複雜,可能對企業產生長期或短期的影響。最後,ESG因素對信用水平的潛在影響大多為負麵影響,極少數情況下可能對信用水平產生提升作用。
基於上述特徵,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誠信國際”)通過吸收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和專業共識,立足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結合中國債券市場發行人特徵,已在2022年將ESG因素與信用評級方法論進行融合與升級,將與信用風險直接或間接相關的ESG因素納入評級模型中,進一步提升信用評級質量和評級結果的前瞻性和透明度。
國內部分信用評級機構仍隻將“綠色因素”或 “公司治理和管理”等因素視為對信用評級模型中ESG因素的部分替代,而中誠信國際則選取瞭發行主體信用風險相關的全麵ESG因素,將ESG因素作為信用等級調整項,重點考察與信用風險相關的環境、社會、治理因素對企業抗風險能力的影響。2023年,為瞭進一步提升ESG因素考量的準確性,中誠信國際將中誠信綠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誠信綠金”)的ESG評級結果納入到信用評級使用的ESG因素考量體繫中,對於ESG評級在BBB(不含)以下的主體,要評估對信用評級的影響。
2024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指出“鼓勵信用評級機構建立健全針對綠色金融產品的評級體繫,支持信用評級機構將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因素納入信用評級方法與模型”。未來,隨著相關政策的逐漸健全以及各行業ESG相關信息披露更加全麵,ESG因素在信用評級方法和模型中發揮的作用和重要性將進一步提升,中誠信國際將根據不同行業的風險特徵,進一步優化信用評級方法和模型中ESG因素的指標體繫及評估方式,以期更加準確反映ESG因素對信用風險的影響。
二、《指引》的發布將大力提升中國上市公司ESG評級的質量
專業的第三方ESG評級,對資本市場投資人及其他利益相關方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但受限於我國企業ESG管理發展階段以及信息披露不規範、不完整等問題,ESG評級結果目前較難應用。《指引》的發布,首先對披露標準和規範進行瞭約束。
《指引》遵從“雙重重要性”原則,與ESG評級的內涵本質具有一致性。《指引》明確對企業價值產生較大影響(財務重要性)以及企業在相應議題的表現對經濟、社會和環境產生重大影響(影響重要性)兩方麵開展議題的識彆。“雙重重要性”也是ESG評級內在本質的體現,一方麵ESG評級側重對非財務指標的評價,通過對企業治理、戰略、經營等方麵的把握,確定風險傳導機製,為利益相關方有效識彆影響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內在ESG風險;另一方麵ESG評級同樣重點關注企業的經營行為對外部產生的中短期效益和影響,將企業的環境、社會和經濟價值納入ESG評級影響因素。ESG信息披露和ESG評級在內在理念上的一致性,有助於滿足投資人等利益相關方的需求。
《指引》議題選擇符合國際共識併兼顧本土化特徵,滿足構建中國國情ESG評級體繫的本質需求。《指引》圍繞“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四方麵開展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與國際標準組織ISSB發布的IFRS框架內容具有一致性;在議題選擇上,《指引》明確“應對氣候變化”“資源利用與循環經濟”“ 汙染防治與生態繫統保護”“商業賄賂與不正當競爭”“員工”等全球關注的共識問題,尤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麵,也是在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大背景下的具體落實。
此外,《指引》也在充分考慮國際可持續發展目標與我國實際情況的有效結合,如綠色發展、中小微企業扶持、實現共同富裕等,設置瞭“鄉村振興”“科技倫理”“中小企業支付”等具有中國特色的議題,在遵循國際可持續發展大目標的基礎上,在具體內容上進行本土化的建設。
中誠信綠金團隊認真研究瞭《指引》的指標體繫,信息披露角度共288個左右明細指標,其中和中誠信ESG評級指標符合(三級)如下表所示,供市場利益相關方參考。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應對氣候變化 |
戰略、業務模式等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性 |
氣候變化對公司戰略和業務模式的影響 |
公司戰略和業務模式應對氣候變化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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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評估其氣候適應性時考慮的重大不確定性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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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戰略、業務模式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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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轉型計劃、措施及其進展 |
為應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業務進行調整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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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釋氣候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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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氣候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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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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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轉型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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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排放量 |
範圍1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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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2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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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3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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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減排 |
碳減排相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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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減排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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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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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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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其他減排機製(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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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減排研發 |
研發具體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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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投入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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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進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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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染防治與生態繫統保護 |
汙染物 |
排汙信息 |
汙染物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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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染物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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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染物防治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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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汙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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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 |
廢棄物的排放量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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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達到廢棄物管理目標所採取的具體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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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廢棄物的總量(以噸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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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廢棄物密度(如以單位營收、單位產量、每項設施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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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害廢棄物的總量(以噸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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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害廢棄物密度(如以單位營收、單位產量、每項設施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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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廢棄物的處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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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廢棄物的處置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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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繫統和生物多樣性 |
生物遺傳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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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物種及其棲息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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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全生命周期對生態繫統和生物多樣性的影響和依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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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事件 |
應急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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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環境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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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監管部門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重大環境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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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利用與循環經濟 |
循環經濟 |
循環經濟具體措施 |
循環經濟具體進展及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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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使用 |
直接能源總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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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能源總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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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消耗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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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消耗強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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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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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能源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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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節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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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 |
總耗水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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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耗水量強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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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節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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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振興與社會貢獻 |
鄉村振興 |
將支持鄉村振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融入公司戰略的具體情況 |
支持鄉村振興的具體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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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鄉村振興的工作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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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公益事業 |
對公眾及社會做出貢獻的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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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驅動、供應商與客戶 |
創新驅動 |
科技創新的戰略和目標 |
開展科技創新的具體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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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進展與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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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鏈管理 |
供應鏈風險管理的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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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供應鏈安全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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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或服務的安全與質量管理 |
產品或服務質量管理體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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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獲得的質量管理相關認證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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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或服務相關的安全與質量重大責任事故(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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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後服務、產品召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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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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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安全與客戶隱私 |
數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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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安全事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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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隱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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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隱私泄露事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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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 |
員工的聘用與待遇 |
員工的聘用與待遇等方麵的政策 |
員工的聘用與待遇等方麵的政策的執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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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納就業、非正式聘用員工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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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員工的性彆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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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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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變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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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錄用程序合規公開透明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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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健康與安全 |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繫的建立及實施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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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相關培訓的建立及實施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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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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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責任險的人員覆蓋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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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責任事故的具體情況(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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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職業發展與培訓 |
公司職務體繫設置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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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晉升機製、選拔與職業發展機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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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培訓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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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培訓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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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培訓開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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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培訓支出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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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框架 |
治理架構 |
可持續發展管理和監督機構設置情況 |
機構專業技能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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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息報告機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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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設定和執行的內控體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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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可持續發展影響、風險和機遇納入戰略和重大交易決策考量的措施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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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 |
識彆的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機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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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經營活動對經濟、社會和環境的重大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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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緩重大影響採取的措施和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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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對公司戰略和決策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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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 |
識彆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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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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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融入公司內部管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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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和目標 |
可持續發展目標和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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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目標和指標實現情況和進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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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商業賄賂與不正當競爭 |
反商業賄賂及反貪汙 |
反商業賄賂及反貪汙管理製度 |
對商業賄賂及貪汙風險進行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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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商業賄賂及反貪汙相關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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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賄賂及貪汙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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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當競爭 |
不正當競爭行為導致訴訟或重大行政處罰 |
《指引》的發布,將提升上市公司ESG信披全麵性和完整性,同時對上市公司的ESG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對於ESG評級,規範、全麵的指標將更加準 確反映出中國上市公司的ESG治理水平,同時也為ESG評級指標和權重設置的科學性、可量化、可比較提供瞭重要的判斷依據。中誠信將秉承客觀、中立、公正第三方身份,依據《指引》內容,持續優化推動中國上市公司ESG評級指標體繫, 為上市公司提升自身ESG治理水平、滿足利益相關方要求提供有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