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看點
可持續類貸款的發展
自“雙碳”目標提出以來,我國綠色金融蓬勃發展,以綠色貸款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為首的可持續類貸款也逐漸成為重要的綠色金融工具之一,為實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助力。近幾年,綠色貸款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均處於增速發展階段,規模有望在未來持續擴大,充分發揮金融機構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推動綠色轉型發展。
國際綠色貸款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規則要求
2018年3月,貸款市場協會和亞太區貿易市場協會聯合發布《綠色貸款原則》,將綠色貸款提供瞭合格的綠色項目清單,併設定四大核心要素:資金使用、項目評估和篩選、資金管理、信息披露。2019年3月,亞太貸款市場協會、貸款市場協會及銀團貸款與交易協會共同推出《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原則》,為貸款人、借款人、第三方的可持續發展貸款實踐提供指導和框架,設立五大核心要素:關鍵績效指標(KPI)的選擇、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SPT)的校驗、貸款特性、信息披露及驗證。
國內綠色貸款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規則差異
不同於國際範圍普遍遵循的《綠色貸款原則》與《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原則》,國內目前尚無統一的綠色貸款及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規則標準。僅不同監管機構製定瞭相應的綠色貸款統計範圍——《綠色貸款專項統計製度》、《綠色融資統計製度》;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則以《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原則》作為重要規範性文件,著重參考國際上的市場實踐。
國內綠色貸款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案例分析
華晨東亞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綠色銀團貸款;
日照銀行推動多筆“藍色+可持續發展掛鉤”雙貼標貸款落地;
中遠海運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15億元人民幣可持續發展掛鉤(ESG)中期流動資金銀團貸款;
濟寧市正創礦產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可持續發展掛鉤銀行貸款。
綠色貸款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發展建議
近年來,綠色貸款與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發展形勢迅猛,而相比於國際市場,國內實踐仍相對較少,國內市場指導規則及配套機製仍待完善;同時應加大監管對可持續類貸款的支持力度,發揮本土市場積極性,加強政策支持和激勵力度,引導更多資金流向綠色低碳領域;此外,第三方機構應充分發揮自身作用,加強自身專業資質的培養與審核,加強風險管理與貸款信息透明度,完善信息披露機製,防止計量和披露不準確或者誇大事實而導致出現的假貼標現象。
一、可持續類貸款的發展
可持續金融伴隨可持續發展而起,在現代經濟活動中進行有效資金調配使社會資源重點流向更加清潔、綠色、健康、安全和更具韌性的領域,在推動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價值的一致、財務價值和非財務價值的統籌中扮演瞭重要角色。自可持續金融概念提出以來,以可持續發展為主題的金融市場產品迅速增多。其中貸款作為重要的金融工具逐漸在可持續領域發揮重要作用,綠色貸款、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社會責任貸款、碳減排貸款、轉型貸款等紛紛依托各自產品特色為可持續的項目或企業提供金融支持。
在可持續金融當中,我國最為關注環境主題。自“雙碳”目標提出以來,綠色金融蓬勃發展,以綠色貸款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為首的可持續類貸款也逐漸成為重要的綠色金融工具之一,為實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助力。近幾年,綠色貸款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均處於增速發展階段,規模有望在未來持續擴大,充分發揮金融機構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推動綠色轉型發展。
(一)綠色貸款的發展
綠色貸款(Green Loans, GL)指在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中,考慮環境可持續性因素,將資金投入於低碳、環保和可再生能源等綠色產業領域的貸款形式。國際上,綠色貸款的概念最早起源於聯邦德國1947年成立的世界上第一家政策性環保銀行,而後隨著《赤道原則》等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行業準則的實施,融資過程中模糊的環境標準被明確化、具體化,綠色貸款逐步成為增進企業節能減排、調整產業結構、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經濟手段。2018年3月,貸款市場協會和亞太區貿易市場協會聯合發布《綠色貸款原則》(Green Loan Principles)(以下簡稱“GLP”),為金融機構的綠色貸款業務發展提供瞭高標準的指導框架。其主要參考《綠色債券原則》(Green Bond Principles),從四個方麵製定標準框架,包括資金用途、項目評估和篩選、資金管理和信息披露,詳細列出瞭符合標準的綠色項目類型,對貸款資金的管理和製度約束做出瞭明確要求,可有效引導金融機構通過發放綠色貸款,使資金流向綠色產業。為促進綠色貸款產品的開發併加強流程完整性,GLP分彆於2021年2月、2023年2月進行修訂更新,不斷明確符合要求的金融產品及分類,反映不斷變化的市場實踐結果。
在國內,綠色貸款相關政策最早由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原銀監會於2007年7月30日在《關於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的意見》中聯合提出,要求各金融機構加強信貸管理工作和環保的協調配合,強化環境監督管理。而後,原銀監會先後製定瞭《綠色信貸指引》(銀監辦發[2012]4號)和《綠色信貸統計製度》(銀監辦發[2013]185號),確定瞭中國綠色信貸政策體繫的框架,要求各家銀行對所涉及的環境、安全重大風險企業貸款和節能環保項目及服務貸款進行統計;2018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印發《綠色貸款專項統計製度》(銀發[2018]10號),併於2019年參考國家發展改革委等聯合印發的《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對其進行修訂,基本採用《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的主要框架與標準;2020年7月,原銀保監會在《綠色信貸統計製度》的基礎上印發瞭《綠色融資專項統計製度》,參考《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整體框架併對部分子項目進行調整,將統計範圍拓寬至表內外融資。我國綠色信貸標準逐漸完善,在監管體繫方麵已經形成瞭規範的頂層設計、統計分類製度、考核評價體繫和激勵機製的政策框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末,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餘額30.08萬億元,同比增長36.5%,高於各項貸款增速26.4個百分點,比年初增加8.48萬億元,規模已位居世界第一。此外,在“雙碳”目標背景及央行的政策支持下,我國推出專門針對碳減排項目的貸款,指資金專門用於碳減排領域,產生一定的碳減排效益(詳見中誠信綠金2023年年報“碳減排支持工具的發展現狀與建議”)。截至2023年末,投向具有直接和間接碳減排效益項目的貸款分彆為10.43萬億元和9.81萬億元,合計占綠色貸款的67.3%。綠色貸款是中國綠色金融發展中起步最早、發展最快、政策體繫最為成熟的產品,正呈現穩定增長態勢,有效助力金融機構應對環境和社會風險、提升國際競爭力、貫徹落實“雙碳”戰略,是實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有力抓手。
(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發展
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Sustainability Linked Loans,SLL)是由國際市場自律組織推出、發行併指引的一種創新綠色金融理念,旨在通過將貸款成本與借款人在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等方麵相關的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掛鉤,借助激勵機製促進併支持更多有助於環境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商業活動增長,為經濟和社會的長遠健康發展注入新動能。自2017年4月荷蘭國際集團向飛利浦提供瞭10億歐元的首筆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以來,該金融工具所獲得的關注度不斷上升。2019年3月,亞太貸款市場協會、貸款市場協會及銀團貸款與交易協會共同推出《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原則》(Sustainability Linked Loan Principles)(以下簡稱“SLLP”),為貸款人、借款人、第三方的可持續發展貸款實踐提供指導和框架,是可持續發展貸款發展裡程中重要的規範性文件。上述三家機構分彆於2021年5月及2023年2月結合最新實踐對SLLP進行瞭更新,促進瞭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快速發展。
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不同於一般綠色貸款,與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類似,具有不限定資金用途、可以基於可持續發展表現獲得貸款條件獎勵或處罰的優勢,適用於任何有意願提升可持續發展水平的借款人,因此適用範圍更加廣泛,自推出以來便快速發展。根據環境金融網數據統計,自2017年首筆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發放至2023年8月,全球共計發放瞭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1820筆,規模1.4萬億美元。從各年度情況來看,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從2017年47億美元起步,2018和2019年發展迅猛,規模分彆同比增長10倍和3倍,併於2019年首次超過綠色貸款規模。2021年至2022年,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年度發放量持續擴大,2022年以2倍增速突破6600億美元,規模和活躍度在廣義的綠色金融債務市場中呈現逐年增長態勢。2023年度,全球範圍內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發放規模相較2022年略有下降,但仍作為貸款市場中重要的可持續融資形式深受借款人與貸款人喜愛。
我國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起步略晚於全球,但自“雙碳”目標提出以來,我國綠色金融蓬勃發展,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逐步成為其中重要的綠色金融工具,對支持經濟活動中包含高碳產業在內的非綠色產業轉型起到積極作用,充分發揮瞭金融機構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激勵借款人更多地投入到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商業活動,引導資金流向綠色可持續發展領域。
二、國際綠色貸款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規則要求
(一)國際綠色貸款規則要求
GLP將綠色貸款定義為資金專用於為新增及/或現有合格綠色項目提供部分/全部融資或再融資的各類型貸款工具。其四大核心要素包括:資金使用、項目評估和篩選、資金管理、信息披露。
1、綠色貸款的資金用途必須為符合要求的綠色項目。GLP中明確認可數個符合綠色項目資格的概括性項目類彆(如表1所示),這些類彆有助於實現減緩或適應氣候變化、保護自然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及汙染預防和控製的環境目標。依照GLP要求,所有使用資金的綠色項目及其明確的環境效益需要在融資文件中做適當描述。在可行的情況下,借款人需要對環境效益進行評估和量化。
符合條件的綠色項目類彆(排名不分先後)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2、綠色貸款的借款人須向貸款人明確溝通項目評估和篩選流程,內容包括綠色項目可實現的環境可持續發展目標、借款人評估項目所屬綠色項目類彆的合規流程、經官方認證或與市場分類一致的相關綠色標準或排除標準、借款人識彆和管理與相關項目有關的環境和社會風險等。
3、借款人應保持資金管理的透明度,GLP中規定綠色貸款的資金應存入專項賬戶,或由借款人以適當方式進行跟蹤,且借款人需要於綠色項目貸款和投資運營相關的正式內部流程中證明資金用途與管理方式,以確保貸款資金用於綠色項目。
4、在信息披露方麵,借款人需要以年度報告的形式進行資金使用有關信息的披露,內容應包括被分配綠色貸款資金的「綠色項目」清單、項目簡要描述、已分配的貸款金額、預期及實際實現(若適用)的環境效益,直到綠色貸款全部提取完畢(循環貸款即指貸款到期),併在發生重大變動時主動及時更新。
(二)國際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規則要求
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對貸款種類、融資主體和貸款用途均無限製要求。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可以是任何類型的貸款融資,例如定期貸款、循環貸款或其他類型的信貸。在借款主體方麵,任何符合金融機構貸款基本要求的借款人,均可進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融資。在資金用途方麵,不限製用於綠色項目,可以為一般公司用途,用於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周轉、償還債務等。根據SLLP,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包括五大核心要素:關鍵績效指標(KPI)的選擇、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SPT)的校驗、貸款特性、信息披露、驗證。
1、關鍵績效指標(KPI)的選擇,應以與借款人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環境、社會和治理方麵(ESG)相關的目標密切相關為首要原則,根據借款人的長期表現設置指標。此外,指標設定應當可被定量計算、量化,以便進行後續驗證。
常見的關鍵績效指標(KPI)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示例:
2、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SPT)是對關鍵績效指標(KPI)的量化評估目標,具體由借款人和金融機構協商確定,應該按照高標準、高要求設定,以激勵借款人在貸款存續期間改善其可持續發展表現,同時應明確目標達成時限,指標可按時間節點進行量化考核。
3、在貸款特性方麵,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財務結果與借款人是否完成SPT(s)相關,可採取獎勵措施或懲罰措施,例如借款人實現瞭預先設定的SPT,則相關貸款協議下初設的貸款利率下調,反之保持不變或升高。
4、在信息披露方麵,SLLP要求借款人每年向參與貸款機構披露一次SPTs相關信息,鼓勵借款人通過年度報告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等給予公開。披露的內容需包括該年度SPTs的完成情況、SPTs與主營業務的相關性情況、對貸款特性的影響。
5、在驗證方麵,貸款存續期內SLLP要求借款人聘請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外部機構就關鍵績效指標的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表現開展評估認證併出具驗證報告,驗證時間由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確定,直到達到貸款的最後一個SPT觸發事件停止。
(三)國際綠色與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規則要求對比
相比於綠色貸款,可持續發展貸款可應用的行業和項目更廣,對資金的限製較少,包容性更強,對借款人的激勵性質更強烈。綠色貸款與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對比如下表所示:
三、國內綠色貸款與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與國際原則的主要差異
(一)綠色貸款差異分析
不同於國際範圍普遍遵循的《綠色貸款原則》,國內目前尚無統一的綠色貸款規則標準,僅由不同監管機構對其支持的綠色貸款製定相應的綠色項目範圍,包括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出台的《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2024年更新為《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中國人民銀行《綠色貸款專項統計製度》、原中國銀保監會《綠色融資統計製度》等,但在資金管理、信息披露方麵無具體要求。
1、國內綠色貸款的綠色類彆
為貫徹落實2019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出台的《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中國人民銀行於2019年發布瞭《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修訂綠色貸款專項統計製度的通知》,將綠色貸款的範圍調整與《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一致,主要包括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生態環境產業、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六大一級分類,細分為30項二級分類以及211項三級分類。
2020年,原中國銀保監會在《綠色信貸統計製度》的基礎上製定瞭《綠色融資統計製度》,將綠色貸款的統計範圍增加與貿易和消費有關的綠色融資,範圍擴大到與生產、建設、經營、貿易和消費有關的綠色貸款,指標板塊除上述六大領域外新增綠色貿易融資和綠色消費融資,涉及到先進環保裝備、新能源及清潔能源設備、綠色交通裝備等綠色領域產品的貿易及綠色建築、新能源汽車的購置等。
隨著各類綠色產業發展及相應的政策支持,近幾年綠色貸款衍生出諸多細分產品。為推動我國海洋強國建設戰略,藍色貸款在近幾年呈現出起步態勢,諸多銀行開始涉足藍色金融領域以支持我國海洋經濟發展。藍色貸款是綠色貸款的子品種,指資金用於支持海洋保護和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項目,其認證範圍除瞭《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綠色貸款專項統計製度》和《綠色融資統計製度》外,2021年8月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組織起草的《中國藍色產業指導目錄(徵求意見稿)》為藍色項目提供瞭更為明確的分類參考,助力藍色貸款認定。此外,為支持國家“雙碳”政策部署,中國人民銀行於2021年印發《關於設立碳減排支持工具有關事宜的通知》,正式推出碳減排支持工具,用於支持金融機構為碳減排重點領域內具有顯著碳減排效應的項目提供優惠利率貸款,支持的重點領域包括清潔能源、節能環保和碳減排技術三個領域共23個細分領域,均為熱門的“碳中和”產業領域。
2、國內綠色貸款統計範疇
國際綠色貸款對貸款類型無具體要求,GLP中明確綠色貸款可以為各類型貸款工具和/或備用融資方式(如擔保額度、保證額度或信用證),而國內綠色貸款統計的範疇在不同監管機構之間存在差異。
中國人民銀行口徑的綠色貸款隻統計項目類融資、流動資金融資、個人經營性型貸款及票據貼現(商票、銀票)。銀保監口徑對於綠色信貸的統計範疇與銀保監《非現場監管報表1104》“各項貸款”口徑一致,即對借款人融出貨幣資金形成的資產,主要包括貸款(含個人貸款)、貿易融資(產業鏈和供應鏈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從非金融機構買入返售資產、透支、各項墊款、銀行承兌彙票、信用證等,以及使用自有資金投資的非金融企業綠色債券。
(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差異分析
隨著2020年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出後,國內各大銀行積極響應併探索推出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產品。然而截至目前,我國尚無關於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指導規則與配套機製,其評估與認定仍以亞太貸款市場協會、貸款市場協會及銀團貸款與交易協會共同發布的《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原則》作為重要規範性文件,著重參考國際上的市場實踐。
但我國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KPI選定偏好與國際操作存在一定差異。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作為我國轉型金融的重要工具,麵向大量碳密集、高環境影響的“棕色”行業和企業,有助於推動產業結構綠色化、可持續化轉變。受“雙碳”背景下行業偏好的影響,我國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借款人通常選用與清潔能源、節約能耗、汙染排放相關的環境(E)維度指標,而與國際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所選擇的KPI領域相比,我國企業鮮有直接使用溫室氣體減排作為環境維度的可持續績效。在社會(S)維度,我國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借款人充分結合政策動態及區域規劃,與“鄉村振興”、“共同富裕”、“人才強國”相關的掛鉤指標凸顯出我國特色的可持續發展道路,而國際層麵與社會維度相關的產品質量、性彆平等和健康、供應鏈管理等關鍵績效指標有待在我國進行深入探索和拓展。
此外,國內可持續發展貸款的掛鉤條款懲罰程度相對較輕。例如,部分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採用單向利率掛鉤機製,即達成績效目標予以利率調減優惠,未達成績效目標不實施利率調升懲罰,此類單向獎勵機製在借款人未達成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的情況下對其融資成本幾乎不產生實質影響,一定程度上失去瞭促進轉型的意義。
四、國內綠色貸款與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案例分析
1、華晨東亞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綠色銀團貸款-符合多項綠色標準的綠色貸款
華晨東亞汽車金融公司(以下簡稱“華晨東亞汽金”)是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成立的汽車金融公司,主營業務為汽車金融業務,為特斯拉、理想、小鵬等新勢力新能源汽車品牌等提供金融服務。華晨東亞汽金不斷同各大行合作,通過申請綠色及碳中和銀團貸款加大新能源純電動汽車類項目投放。2023年2月,永豐銀行、開泰銀行和東亞銀行籌組的綠色及碳中和銀團貸款為華晨東亞汽車金融公司放款首批總計2.35億元,資金全部用於開展新能源汽車零售貸款業務。該筆貸款結合國內與國際項目標準進行綠色貼標,資金用途貼合GLP、生態環境部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綠色貸款專項統計製度》、《綠色融資統計製度》、《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及《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版)》多條目錄,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擴大市場影響力。
2、日照銀行推動多筆“藍色+可持續發展掛鉤”雙貼標貸款落地,助力藍色經濟可持續發展
2023年,日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照銀行”)充分發揮沿海區域優勢,不斷探索海洋經濟對於金融支持和服務的需求,持續開發創新產品,落地多筆“藍色+可持續發展掛鉤”雙貼標貸款,賦能地方海洋經濟綠色高質量發展。9月26日,日照銀行為青島雲路特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發放貸款1000萬元,是全國首筆“藍色+可持續發展掛鉤”雙標簽貸款,資金專項用於山東省某海上風電項目所需變流器、變壓器等關鍵部件的生產,充分海上風力資源進行發電,有助於可持續地開發藍色海洋資源,加速沿海地區能源轉型,推動資源可持續利用;併將貸款利率與企業“萬元營收的用電量”掛鉤,引導企業通過綠色轉型降低在經營過程中的電能消耗,減少碳排放。
3、中遠海運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15億元人民幣可持續發展掛鉤(ESG)中期流動資金銀團貸款-航運業首單ESG掛鉤銀團貸款
2023年9月,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中遠海運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遠海能”)與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中遠海運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達成ESG掛鉤銀團貸款協議,標誌我國航運業首單以ESG指標掛鉤的銀團貸款,期限三年,總額15億元人民幣。中遠海能依據自身可持續發展戰略規劃,從環境(E)和社會(S)兩個維度分彆遴選出3項關鍵績效指標(KPIs),具體包含環境維度下的二氧化碳單位周轉排放量、氮氧化物單位周轉排放量、有害廢棄物單位周轉排放量;社會維度下員工受訓百分比、因工死亡比率、責任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數量。船舶能源運輸業務開展過程中麵臨的安全風險種類較多,因此安全管理是海上運輸行業的重要議題,是航運業業務發展不可忽視的因素,因此安全生產相關的2項社會(S)維度指標也成為瞭本貸款較為主要的創新點。作為國內航運業ESG管理工作的優秀企業,進行ESG掛鉤銀團貸款融資將進一步促進中遠海能與金融企業合作,創新ESG價值實現,有針對性地完善和提高公司ESG治理工作,降低融資成本進而提升公司價值。
4、濟寧市正創礦產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可持續發展掛鉤銀行貸款-山東省首筆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
濟寧正創礦產資源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礦區開採治理及環保加工項目的公司,圍繞礦區開採及修複的產業鏈提升礦區綠色化要求,重點推進“開發式治理和環保型加工”的業務模式,減少礦區開採的環境負麵影響。2023年1月,恒豐銀行成功為濟寧市正創礦產資源有限公司發放5億元中長期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將貸款利率與企業預設關鍵績效指標(KPI)——礦山生態修複麵積相掛鉤,將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SPT)預設為“2020-2025年累計礦山生態修複麵積不少於254畝”,大力改善礦區生態環境和區域農村基礎設施。
我國綠色貸款支持的項目領域基本以國內各監管機構綠色項目的類彆為主,部分外資銀行在進行綠色項目認定時通常還會參考GLP等國際標準,關注國內外綠色項目範圍之間的共同點與兼容性,以提升綠色投資行為的國際影響力。國內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借款人行業多元化特徵顯著,大部分為非綠色行業,併且不局限於企業規模,鼓勵任何有意願提升可持續發展水平的借款人進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融資。同時,關鍵績效指標(KPI)隨實踐發展不斷豐富擴充,有利於促進企業多維度可持續發展,提升企業綜合ESG表現。
五、綠色貸款與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發展建議
國內市場指導規則及配套機製仍待完善。近年來,綠色貸款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發展形勢迅猛,而相比於國際市場,國內尚無統一的規則標準。對於綠色貸款而言,中國人民銀行和原中國銀保監會在綠色貸款統計口徑上存在一定差異,綠色貸款標準的不統一給商業銀行對相關項目進行評估和有效發放綠色貸款帶來瞭一定困難與挑戰。監督管理部門應進一步統一和明確綠色貸款標準,做好綠色貸款標準與國際通行標準的兼容工作,加強綠色貸款資金管理與信息披露要求,實現國際和國內標準、地方和行業標準的協調適用。對於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國內監管機構亟需參考國際相關指引文件,在繼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相關指引文件製定之後,製定和完善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規範或者指引,結合我國“雙碳”目標與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發展情況研究發布我國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實踐指南。對於社會維度缺少可參考的可持續性量化指標和基線這一情況,相關部門需努力開展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設立的方法學研究,不斷探索適合中國本土市場情況和相關標準的可持續發展目標設立方法,以統一ESG衡量標準,加快推進我國可持續發展貸款的落地和應用,促進市場規範化和專業化程度。
加大監管支持力度,發揮本土市場積極性。我國綠色貸款仍具較大發展空間,應進一步發揮綠色貸款在引導相關主體推進綠色轉型、促進碳減排方麵的積極作用,適當擴大綠色貸款的支持範圍,加強政策支持和激勵力度,為更多具有碳減排效應的項目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引導更多資金流向綠色低碳領域;同時,金融機構應當優化綠色貸款審批流程,將資金更多引導至推進低碳轉型、綠色發展的中小型企業,加大中小型企業積極開展綠色轉型工作的意願。此外,各金融機構應加強研讀2024年版《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深入挖掘各綠色低碳轉型領域融資需求,推動“雙碳”目標實現。對於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擴大借款人涉及的行業將有助於實現全麵可持續發展。針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企業,KPI可以結合政策要求、行業標準、企業特點等為其進行專門設計。持續探索適合全麵推進鄉村振興、具有普惠意義的社會績效指標,加強對企業管理和業務相關的公司治理績效指標的設計指導,激勵公司提高ESG綜合治理水平,從自身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三方機構應充分發揮自身作用,加強風險管理與貸款信息透明度。第三方評估機構應加強自身專業資質的培養與審核,對綠色貸款擬投放項目進行深入分析併對涉及的環境與社會風險進行專業化評估,加強項目環境效益的量化計算,確保綠色貸款評估結果的公正、準確。因我國綠色貸款的信息披露和溝通機製不完善,信息不對稱問題尤其突出,外部機構從中扮演瞭重要角色,專業評估報告為銀行綠色貸款發放提供瞭有效支撐。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廣泛應用於各行業,所涉及的行業專業性和技術性較強,而銀行與借款人對各個行業的技術、工藝流程、產品相關的可持續發展掛鉤目標的專業性有限,因此需要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專業評估併進行考核披露。因此更應注重第三方機構的指標設置與外部審查作用,防止借款人通過設置不恰當的SPT或通過對SPT監控、計量和披露不準確或者誇大事實而導致出現假貼標現象。在此背景下,未來仍將鼓勵借款人不斷完善信息披露機製,而第三方機構應做好自身認證審核環節,共同為貸款質量把關,強化信息披露,提升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已是大勢所趨。